中国网财经10月16日讯 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因贷款用途审查及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控制不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罚款2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