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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履行合同可以归为欺诈吗?合同欺诈应该如何认定?
2023-06-15 13:45:33   来源:法制法律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法律规定不履行合同可以归为欺诈吗?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合同违约,不算是合同欺诈,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签订合同时有欺诈行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就是合同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欺诈应该如何认定?

民事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民事欺诈的有以下构成要件:

(1)一方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隐瞒虚假情况或不告知对方情况是一方故意所为,故意包括明知虚假而告之或不告知,和应知而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告知。

(2)一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该行为可以是故意告知虚假情况的作为行为,也可以是有义务告知不予告知的不作为行为。隐瞒则包括故意以一定行为掩盖真实情况的作为和不予告知真实情况的不作为。

(3)由于一方的欺诈行为,诱使对方陷入了错误的认识。

(4)由于错误的认识而做出了违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在没有对方的欺诈行为下另一方本应作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然而由于一方的欺诈行为而不作出或作出了一定的行为。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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